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印发〈宝清县全面推行涉企执法领域“四张清单”1.0〉的通知》(宝法办发〔2022〕4号)文件要求,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不设定)予以公示并严格按照清单执行。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清单下载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黑ICP备11003563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