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该通知的目的
为促进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保障出租车企业、乘客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该通知的必要性
通过制定《关于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通知》,能够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收费行为,减少供需矛盾,有利于平衡市场供给与需求,促进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本通知解决的主要问题
解决我县巡游出租车汽车不合理收费现象,规范运营市场秩序,促进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本通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明确起步价、里程价、等候费、空驶费、夜间服务费各项收费标准。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计价器调整和宣传工作。要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在车辆规定位置张贴明码标价签,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制定依据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价规〔2017〕16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125号),制定本通知。
原文件地址链接:http://hlbaoqing.gov.cn/index.php?p=zfgk_content&id=3919&lanmu=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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