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企业和市民朋友:
鉴于目前我省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又能为您提供高效优质政务服务。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即日起,全县各类办事大厅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办事预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约办理范围
在疫情防控期间,倡议广大企业和市民尽可能采取“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等方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防止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具体咨询电话、网址、公众号等附后)。
1、因时间要求,无法推迟的紧急事项;
2、需要见面、面签的较复杂事项;
3、不能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事项;
4、其他极特殊原因需要预约的事项。
二、预约办理要求
办事群众和企业需要预约服务的,请在前一天16:30之前拨打预约电话进行预约,请务必了解清楚所需要携带的相关要件。在预约时间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
办理预约业务时,请遵守“五个务必”规定:
1、请务必按照预约时间到达政务服务大厅;
2、请务必佩戴医用一次性口罩或者N95口罩;
3、请务必在进厅前接收体温检测(如体温高于37摄氏度或者有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请自觉到发热门诊就医。如检测时发现问题将立即对您进行隔离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4、请务必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信息登记或扫描“政务服务大厅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核验(请自行扫码登陆)。
5、请务必在进入大厅后,到咨询导办台取号并在指定区域等候,按工作人员提示或者语音叫号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在办理业务期间自觉与窗口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办理,即办即走,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努力!
宝清县应对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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