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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27 10:37 文章来源:中共宝清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一、“三会一课”制度是什么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和定期上党课的相关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 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其他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报告工作等)都必须依托“三会一课”的形式开展,或者是“三会一课”内容和形式的拓展。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本支部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当然,党支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前召开。但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召开。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发扬党内民主,促使党员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对党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助于党员了解支部工作,以及支部各项工作的情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监督。所以支部党员大会,每个党员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时间: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召开次数。

2.会议召集: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其他委员主持。

3.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非党员干部列席。如需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参加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开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

4.会议主要任务: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规党纪及党内有关文件。    

2)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3)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推选上级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6)讨论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5.会议决议: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6.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并由召集会议的领导审阅签字;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7.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的定义与计算依据:

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是指按照党组织规定,应当参与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与预备党员的总数。在计算应到会人数时,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1)正式党员与预备党员的包含:

支部党员大会的应到会人数涵盖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但需要注意的是,预备党员在会议上享有参与权,即在讨论和发言等方面可以参与,但在选举和表决时不具备选举权和表决权。

2)特殊情况的处理:

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会议的党员,需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8.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特殊情况(八种法定情形)
    根据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以下情况的党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1)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这类党员由于疾病原因,无法正常参与会议讨论和表达个人意见,因此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及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党员,由于身处国外,无法参与党内事务和会议,因此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党员在出国期间仍希望保留党籍并参与党内活动,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被停止党籍的:被停止党籍的党员,在停止党籍期间失去了党员身份和权利,因此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4)在留党察看期间的:留党察看是党内的纪律处分措施之一,留党察看期间的党员虽然仍保留党籍,但部分权利受到限制,包括参与党内选举和决策的权利,因此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5)被依法留置、逮捕的:这类党员由于法律原因无法参与会议,因此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但党组织应关注其案件进展,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给予关心和帮助。

6)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这类党员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参与会议,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及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党组织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照顾。

7)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者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这类党员虽然实际上已经离开了原单位或居住地,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转走组织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确实无法参加会议,并且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但需要注意的是,党组织应督促他们尽快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8)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本人提出申请的:对于流动党员来说,由于工作、生活等原因经常变动居住地和工作单位,参与党内活动可能面临一定困难。如果他们确实因情况特殊无法参加会议,并且本人提出申请,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注:上述情形需严格履行报批和表决程序,不可自行决定排除)

9.会议有效性的判断标准

在党员大会中,为了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需要遵循以下判断标准:

1选举会议:

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即为通过。

2)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会议:

实到会有表决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即超过50%),会议有效。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一半,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3)一般议事决策:

需全体党员参与,但允许特殊情形排除。

10.会议记录与列席人员

在党员大会中,需要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会议记录应详细、准确记录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具有选举权和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等信息。

(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可以列席会议,但他们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和实到会人数。会议记录本上应明确标注“列席人员”,以确保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1.工作经验:

1)熟悉和掌握相关规定:

党务工作者需要熟悉和掌握党组织关于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精神,确保在处理实际问题时能够准确无误地应用这些规定。

2)注重细节和规范性:

在处理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问题时,需要注重细节和规范性。例如,在统计应到会人数时,需要仔细核对党员名单和党籍情况;在判断特殊情况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和确认;在记录会议情况时,需要详细、准确地记录相关信息等。

3)加强沟通和协调:

在处理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问题时,需要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沟通和协调。这包括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相关情况、请示处理意见等;同时,也需要与党员本人进行沟通和解释工作,确保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会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支部委员会

1.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立

1)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2)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2.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经常同行政领导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抓好党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2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党支部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3)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4)党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党支部纪检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经常了解并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是由党支部委员参加的会议,因而又称支委会,是研究和部署本支部工作、研究和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指示为主要内容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以解决本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支部委员会制度具体内容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会议召集: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与会人员:支部委员会议的参加对象为支部全体委员,也可根据讨论问题的需要,扩大到行政、群团组织负责人和党小组长。支部委员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讨论重要事项,一般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会议方为有效。

4会议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精神或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研究制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具体计划、意见、方案。

研究讨论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研究讨论工会、共青团、妇女及民兵等方面的工作。

研究讨论需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及提交大会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

检查总结上级党组织部署、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支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研究需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5会议决议: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召集会议的领导负责检查落实。

6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并由召集会议的领导审阅签字;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由党小组所属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因为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只是为了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成立的,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可以不成立党小组,因而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就是协助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分配党员工作,组织、督促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时交纳党费、参加党的各项活动,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以及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和转正工作等。

党小组会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会议召集:会议由党小组组长主持。

3.与会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也可扩大到入党积极分子。

4.会议主要任务: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决议。

2)根据党支部的布置,讨论本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任务,研究贯彻执行决议的办法。

3)安排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并向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5)分析并反映群众的思想情况和意见。

5.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由党小组组长审阅签字;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

党课,顾名思义,是由党员参加的,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大课堂,一般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党课可由党支部,也可由基层党委来组织。党课的主讲人,可以是党支部成员或基层党委领导同志,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委书记要主动、亲自讲党课,这样可以使党课内容更好地与本党组织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相联系,对本党组织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找得更准确,原因分析得更透彻,整改措施提出得更对症;也可以邀请专家学者或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讲党课,这样可以将党课内容讲得更全面、更深刻、更精准,对启发党员提高觉悟和理论水平,开阔党员视野,激发党员学习积极性等方面,会产生更好的效果。

党课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

2.授课对象:聘请有党建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代表等进行讲授。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带头上1次党课,鼓励普通党员上微党课。党课由党支部负责人主持。

3.参加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可扩大到入党积极分子,也可吸收本单位没有写入党申请书但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志参加。

4.党课内容:围绕支部学习计划来安排,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规党纪、党性党风教育为主,同时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单位的情况和党员思想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

5.相关要求: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6.党课记录:要安排专人做好党课记录,授课结束后一般要组织讨论,并将授课提纲整理存档。

“三会一课”制度有关工作要求

1.制定全年计划。每个支部每年1月底前,要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和党支部中心任务,制定“三会一课”计划。

2.规范会议记录。为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和操作性,建议采用标准规范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样本,力促工作落小落细。

3.落实工作责任。党支部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强化“三会一课”留痕管理,每次活动结束后,召集会议的领导要对活动记录内容进行审核,并在活动记录内容最后一页空白处签字。

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具体举措

(一)如何落实好支部大会

1.做好会前准备。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和本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支部书记会前要对讨论的议题考虑出初步方案,做到心中有数。尔后,把会议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准备工作。必要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者。会前准备工作是开好支部大会的基础,以往一些单位没有很好地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先进性教育活动时确实重视起来了,效果非常的好。

2.认真开好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组织委员清点到会人数,向大会报告应到党员数、实到党员数、缺席人数及原因,说明到会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负责会议记录。根据支部大会议题内容的要求,必要时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才能开会和形成决议。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的意见。

3.形成会议决议。必须形成会议决议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主持人应适时集中多数者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组织委员统计并记录表决结果。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并形成决议。同时,应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对经过充分讨论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如无紧急情况,可暂缓作出决议,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必要时也可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形成会议决议后,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好决议内容。

(二)如何落实好支委会会议

支委会会议是党支部议事决策的基本途经,是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问题和作出有关决策。开好支委会会议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做好会前准备,确定支委会会议议题。研究确定讨论议题时。支部书记、副书记应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根据《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议题范围、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确定支委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应由书记及时告知各位委员,以便大家提前准备。

2.落实会议内容,民主集中地开好支委会会议一是要充分发扬民主。正副书记要有民主作风,开会时要主动启发引导其他委员围绕会议内容发表意见,不能一言堂、主观武断;每位委员都要有全局观念和积极负责的思想,自觉维护集体领导。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遇有重大分歧意见时,除紧急问题必须迅速决定外,不要匆忙作决议,可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三是要一事一议。为提高议事时效,会上应避免临时动议。

3.形成支委会会议决议,抓好工作落实。支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赞成为通过。支委会决议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未改变决定前,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也不能向外泄露支委会会议讨论的情况。支部书记对落实支委会会议决议要提出具体要求,由党政负责人和有关委员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正副书记要主动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决议的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支部决议的执行变成全体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开好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开一次,工作需要时也可提前召开或增加开会次数。认真开好党小组会,是党小组长的一项重要职责。每次会议,要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重点解决一两个问题。党小组长按党支部布置的会议议题、开法和注意事项,结合实际加以考虑、并将会期、议题等提前通知本组的党员,做好会前准备。会上,要围绕中心议题,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启发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前,小组长要适时归纳小结,形成结论,做出的决定应经多数党员同意。经过讨论,意见还不一致的问题,可进一步酝酿,力求思想统一;一时难以统一的,如实向党支部报告。

坚持党课制度,落实党课教育

党课是进行党员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党课制度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保证党员教育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依章办事,认真坚持,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党课时间,切实保证党课教育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扬我党的光荣传统,带头讲课。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讲好党课要做到以下几点:

1.备课认真,准备要充分。课前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熟悉课题内容、掌握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归纳提炼,写出详细的讲课提纲或讲义,有条件的可制作光盘(电教片)。要突出重点、抓准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准备,做到胸有成竹,言之有物。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做到有的放矢、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只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抓准问题,才能内容集中,说理透彻,打下烙印,便于记忆,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

2.内容要新意,讲课要艺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内容在不断发展,我们要善于学习、吸收新知识、发现新问题、接受新观点、更新观念、更新讲授的方式方法。课题有新意,内容要求新。老课题,要老课新讲,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思想新的变化,充实新的内容,讲出新的味道。讲课中涉及到的事例要真实、生动、典型、贴切,能抓住人心、说明问题。讲课的感染力要强、要有逻辑性,做到脉络清晰、层次分明、深入浅出贴近实际、通俗易懂。要善于运用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增强授课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要善于运用各个学科的知识来说明问题,以丰富讲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

3.安排要周密,处置要灵活。要合理布局讲课的内容,不能前紧后松,也不能前松后紧;讲授的观点要前后呼应、承上启下、条理分明、全文贯通,前面提到的问题,后面要给予回答,后面讲到的问题,应是前面问题引申的结果;每一课的时限要适宜,时间太短难以解决问题,时间太长可能反而会影响到效果,基层党支部组织的党课一般应控制在一到两个小时为宜。课堂上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灵活处置。

(五)联系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组织好“三会一课”是基本的常识问题,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该具备的基本功。如何联系好实际,还必须不断学习总结、创新方式方法,抓住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工作重点,把握人员的思想动态,将“三会一课”有效地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开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

1.要结合当前的政治形势。如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等等内容,既是“三会”的重要议题,又是党课的主要选材,要把这些活动与“三会一课”结合起来落实,效果会更好。

2.要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如年初经济指标和工作目标任务的下达,重要工作的开展,上级重要工作的部署等时机,都是加强党员教育的好时机,也是“三会”议题内容之一。

3.要结合当前的思想实际。如在一个单位人事调整、人员工作变换等时机,也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和思想的波动,这时的“三会一课”就应该把解决这些问题作为内容之一,使“三会一课”有血有肉、生动感人,有效地结合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解决好思想问题,促进实际工作的开展。

四、如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今年,县委大力开展“主题党日质效提升”行动,推行主题党日“234”工作法。

“2”:必戴党员徽章、必挂党旗

“3”:定活动主题、定活动时间、定参加人员

“4”:有活动计划、有预告通知、有考勤考核、有纪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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