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做好信访工作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依规做好信访工作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宝清县信访局投诉监督室 娄丹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更是基层治理的“晴雨表”、社会稳定的“减压阀”。当前,信访工作已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今天我们围绕《信访工作条例》核心内容、信访基础知识、信访法治化实践三大模块开展学习,结合宝清县“四联一惩”工作机制,帮助大家掌握流程、规范行为,做好依法依规信访,助力我县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更是我们开展信访工作的“总章程”和“硬规矩”。
政治意义: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法治意义: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统一信访工作标准规范,推动信访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为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提供制度保障。
实践意义: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改革成果,聚焦基层信访突出问题,明确各方责任,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党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这是信访工作的根本保证。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信访为民”,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源头治理、就地化解: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矛盾、简单问题演变成复杂信访事项。
依法依规、权责清晰: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单位信访工作责任,杜绝推诿扯皮。
党委责任: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信访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分析形势、解决重大问题,常委会定期研究信访工作。
政府责任:组织落实信访工作部署,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排查化解矛盾,处理信访突出问题。
信访部门责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受理转送信访事项、研判信访形势、督办重点案件。
各单位责任: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关口”,对本领域、本行业信访问题负直接责任,做好矛盾排查、政策解释、问题化解工作。
信访人权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投诉请求。
信访人义务: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走访需到指定接待场所,多人走访推选代表(不超过5人),遵守信访秩序。
受理核心规则:
登记分流:信访部门收到事项后15日内,按职责转送有权处理单位。
诉访分离: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向政法部门依法处理,不纳入普通信访程序。
属地优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优先由问题发生地或责任单位处理。
办理时限:有权处理单位收到信访事项后,一般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30日,需书面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复查复核: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30日内可申请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30日内可申请复核;复核意见为最终意见。
办理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杜绝敷衍塞责、久拖不决。
《条例》明确,对在信访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导致信访问题激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打击报复信访人的,依法从严处理。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掌握基础概念、核心原则和工作方法,结合基层实际精准履职,避免因不懂政策、不熟悉流程引发信访矛盾。
信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法定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依法由相关机关、单位处理的活动。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走访:信访人到指定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的形式,是基层最常见的信访方式。
网上信访:通过信访信息系统、政府官网、政务APP等网络渠道提交信访事项,便捷高效、全程可追溯。
初信初访:信访人首次向有关单位提出的信访事项,是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必须高度重视、优先办理。
重复信访:信访人对同一事项多次向同一或不同单位提出信访,多因初次办理不到位、解释不充分导致。
越级信访:信访人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直接向更高层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违反“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这是基层信访工作的根本方法,必须贯穿工作全过程:
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不推诿、不拖延,依法依规彻底解决,做到“事了”。
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对诉求缺乏事实依据或不符合政策法律的,耐心解释政策、讲明道理,做好思想疏导,做到“气顺”。
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生活确实困难的信访群众,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帮扶救助,体现人文关怀,做到“暖心”。
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对缠访闹访、诬告陷害、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信访行为,坚决依法处理,维护信访秩序。
作为各单位一般干部,身处信访工作“第一线”,直接面对群众,必须履行好三大职责:
排查预警职责:日常工作中主动排查本领域、本岗位可能引发信访的矛盾隐患(如政策执行偏差、民生问题、邻里纠纷等),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政策宣传职责:主动向群众宣传信访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办事流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从源头减少盲目信访、越级信访。
矛盾化解职责: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上报领导、对接相关部门,跟踪办理进度,做好解释反馈,避免矛盾升级。
信访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实现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全流程法治化。结合宝清县实际,我们要以“四联一惩”工作机制为抓手,推动信访法治化落地见效。
科学决策防风险:各单位制定政策、推进项目、开展工作时,必须开展信访风险评估,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避免因决策不当引发群体性、政策性信访问题。
日常排查化矛盾:落实“网格化”矛盾排查机制,定期排查征地拆迁、土地纠纷、拖欠工资、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隐患,建立“存量、增量、问题”三张清单,动态管理、限期化解。
前端疏导减信访:依托乡镇综治中心、社区服务站、网格驿站等平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之前、网格之中。
渠道公开透明:各单位必须公开信访渠道、接待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登记分流规范:收到信访事项后,100%登记、100%分流,精准区分属事属地、涉法涉诉、检举控告等类型,及时转送有权处理单位,杜绝“压件、漏件、拖件”。
首接责任落实:实行“首接负责制”,第一位接待群众的干部,必须耐心倾听、认真记录、引导分流,不得推诿、敷衍、刁难群众。
严格程序标准:严格执行受理、交办、办理、答复、复查、复核全流程程序,做到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合法、答复规范。
依法分类处理:区分申诉求决、建议意见、检举控告、涉法涉诉等不同类型信访事项,按法定路径办理,杜绝“以访代诉、以诉代访”。
全程留痕可溯:所有信访事项录入信访信息系统,网上流转、全程跟踪、可查可溯,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强化督办考核:将信访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严肃追责问责:对信访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矛盾激化、引发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对履职到位、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强化监督联动:加强信访部门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政法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倒逼责任落实。
引导理性信访: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缠访闹访、越级走访。
严惩违法信访:对诬告陷害、以访牟利、扰乱公共秩序、冲击国家机关等违法信访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县立足基层实际,创新建立联合、联查、联商、联控、严惩的“四联一惩”依法治访工作机制,是信访法治化在宝清的生动实践,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常态长效。
部门联合:信访、政法、综治、网格等力量联动,每月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形势、会诊疑难案件,形成工作合力。
诉求联查:对复杂、疑难、缠访闹访案件,由县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联合调查,查清事实、厘清责任,杜绝“片面化、简单化”处理。
案情联商:对集体访、越级访、疑难复杂案件,组织相关部门集中会商,制定精准化解方案,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信访联控:建立“三张清单”,县、乡、村三级联动,包案领导牵头,专班推进,限期销号,重点化解征地拆迁、拖欠工资等领域信访问题。
从严惩处:对失职渎职干部严肃问责,对违法信访行为坚决打击,构建“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良好格局。
政治意识: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为民意识: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把群众当亲人,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问题,杜绝“冷硬横推”。
法治意识:带头学习信访法律法规,养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的习惯,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维权。
不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敷衍、不回避、不推卸,属于本岗位职责的主动办理,不属于的引导分流、协助对接。
不违规操作: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程序和纪律,不泄露信访人信息、不隐瞒信访问题、不违规处理信访事项。
不激化矛盾:与群众沟通时,态度温和、语言文明、耐心细致,不与群众争吵、不刺激群众情绪,避免矛盾升级。
不触碰红线:坚决杜绝打击报复信访人、收受信访人财物、干预信访事项依法处理等行为,守住廉洁自律底线。
倾听技巧:耐心倾听群众诉求,不打断、不反驳,让群众把话说完,缓解群众情绪,拉近与群众距离。
沟通技巧: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释政策、讲明道理,避免“官话、套话、空话”,做到情理法相结合。
记录技巧:详细记录群众诉求、事实理由、联系方式、诉求日期,做到“一事一档、清晰完整”,为后续办理提供依据。
分流技巧:精准判断信访事项类型和责任单位,及时引导群众到有权处理单位办理,避免群众多跑路、跑冤枉路。
反馈技巧: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赢得群众信任。
信访工作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以此次学习为契机,通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了解信访知识,践行信访法治化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本单位信访工作的“好帮手”,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为维护宝清县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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