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流动商贩更加规范文明经营,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日前,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统一为流动商贩设置了经营棚亭。
此次共设立经营棚亭40个,地点在明珠小区东大门、人民广场南侧和北秀宾馆北侧。
在明珠小区东门可以看到,一排红色的棚亭整齐划一的坐落在路旁,商贩们将货物规范的摆放在各自的棚亭内。棚亭上写有“塑城市精神、扬文明风采;文明始于心、创建践于行”等文明标语。在此经营的商贩说:“我们常年在这摆摊卖水果,现在统一管理了,还给我们设立了这个棚亭,太阳晒不着了,雨也淋不着了,比以前的环境好多了,自己干着也舒心了!”
经营棚亭采取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的方式,引导商贩杜绝随意摆放、占道经营、乱扔垃圾等陋习,在为广大商贩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有效的维护了市容市貌的干净整洁。
据了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还将陆续把利民小区西门等两处地点设置为流动商贩集中管理点。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