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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关于矿井灾害等级鉴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3 08:06 文章来源:宝清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对矿井各种灾害等级进行鉴定。矿井灾害等级鉴定是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煤矿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现将鉴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详情见附件。

附件1:煤矿灾害等级鉴定结果表

附件2: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附件3-1:煤尘爆炸性鉴定检测报告

附件3-2: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检测报告

附件4: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报告

附件5: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附件6:矿井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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