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冰雪温泉度假酒店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5423586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邮编:1556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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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冰雪温泉度假酒店项目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梨树林场场区西侧 |
宝清县宝发投资有限公司 |
黑龙江泽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梨树林场场区西侧,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21567.58m2。该项目新建主体酒店1座(含依托原有建筑东北大瓦房),建筑面积9585.89m2;温泉中心1座,建筑面积10719.52m2;亲子酒店1座,建筑面积2855.59m2;温泉汤屋1座,建筑面积194m2;森工岁月1座(依托原有建筑),建筑面积1026m2;动力中心(含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634.12m2,主要设置4台3t/h燃天然气锅炉(2台温泉加热锅炉,2台供暖锅炉)、设备间、布草洗涤间。该项目温泉用水、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依托宝清县宝晟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水井供应(包含管线工程),废水处理依托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小镇基础工程-污水处理站工程,燃气依托外部燃气站。年接待住宿人数47000人,温泉区接待人数53000人。该项目总投资20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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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粉状材料运输时应对车辆加盖蓬布;装修材料选取应按照《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室内甲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各项污染指标应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限值要求;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等堆放在房屋内,同时采用洒水降尘。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该项目运营期4台天然气锅炉燃料气经各自配备的低氮燃烧器低氮燃烧后通过2根27m高排气筒排放(2台温泉加热锅炉共用烟囱DA001,2台供暖锅炉共用烟囱DA00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游客餐饮中心及员工食堂饮食业油烟分别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楼顶的专用烟道排放(DA003、DA004),产生油烟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该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后与锅炉及软化排污水、反冲洗废水、布草洗涤废水、温泉区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场外依托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该项目主体酒店、东北大瓦房、温泉中心(除温泉区)、亲子酒店、森工岁月、保安亭及动力中心应采取简单防渗-地面硬化措施,温泉中心的温泉区和温泉汤屋应采用一般防渗措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对各功能分区的防渗系数要求。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时段(22:00-6:00)装修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该项目运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及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出废物应使用苫布遮盖,不得沿街洒落,并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丢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弃石英砂由厂家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负责清理;废油脂与餐厨垃圾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过滤杂质、污泥委托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明火管理,在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地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对消防措施定期检查,保证消防措施的有效性,并定期组织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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