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为广泛、深入、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宝清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等情况,将开展宝清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望县域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及关心教育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加调查活动。
问卷调查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3日。
附:宝清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二维码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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