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宝清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说明
关于废止《宝清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说明
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清理情形)要求,为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保持一致,现对以下文件进行清理,具体说明如下:
废止《宝清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宝政办规〔2024〕2号)。该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存在不相适应之处。
自本说明发布之日起,该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依据。后续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新的招商引资政策。
宝清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2025年5月23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