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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7 09:28 文章来源:宝清县龙头桥水库有限责任公司

龙头桥水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龙头桥水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行政、监管、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公布如下:

行政责任单位:宝清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胡  

  务: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联系电话:0469-5423216

监管责任单位:宝清县水务局

责任人:蒋殿奎

  务:局长

联系电话:0469-5423358

生产责任单位: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人:付轲飞

  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0451-88833308

欢迎各界人士监督我的安全生产工作,共同创建美好、和谐宝清。

黑龙江省龙头桥水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五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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