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拟更正(撤销)登记公告[陈立(陈力)]
根据《行政复议意见书》(双政复意〔2025〕32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现拟对陈立(陈力)位于小城子镇小城子村(宝集用(2012)第025号)宗地上的不动产登记簿内容予以更正(撤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撤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小城子国土资源所(宝清县小城子镇 电话:0469-5423420)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宝清县小城子镇小城子村 |
更正(撤销)不动产权利人陈立(陈力)的产权登记 |
证号为宝集用(2012)第025号宗地上的《黑龙江省村镇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
公告单位: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6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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