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应急发〔2020〕89号)和《宝清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方案》(宝安委发〔2024〕2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县政府拟对黑龙江红兴隆农垦跃进山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实施闭库销号(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止。如对公告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宝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受理电话:0469-5422614,邮箱:bqxajj@163.com。
拟闭库尾矿库名称:
1、黑龙江红兴隆农垦跃进山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尾矿库等别:五等库 关闭原因: 停用时间超过3年且闭库施工治理达标即将完成
宝清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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