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期)
按照2025年黑龙江双鸭山宝清普通食品监督抽检计划有关要求,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州瑞和泰食品有限公司华润国际店销售的瑞和泰紫苏蜂蜜
(一)抽检情况
2025年5月8日我局收到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25F0422020),黑龙江红兴隆农垦泰和山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和泰紫苏蜂蜜(生产日期:2024年8月31日)经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5年4月21日进行监督抽检,经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诺氟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理情况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泰和山产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紫苏蜂蜜,氟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捌仟玖佰陆拾捌元零伍分(¥8968.05)3.没收召回的450g瑞和泰紫苏蜂蜜86瓶,900g瑞和泰紫苏蜂蜜66瓶。共处罚没款伍万捌仟玖佰陆拾捌元零伍分(¥58968.05)。
(三)原因排查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泰和山产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紫苏蜂蜜,因原料检验及出厂检验项目不全面,部分兽药残留项目未进行检测,致使氟诺沙星残留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蜂蜜流入市场。
整改措施:立即下架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下一步将对原料及成品进行全方面的兽药残留检测,确保后续生产的蜂蜜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常州瑞和泰食品有限公司广化店销售的瑞和泰紫苏蜂蜜(生产日期:2024年8月31日)
(一)抽检情况
2025年5月13日我局收到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2025)504号],黑龙江红兴隆农垦泰和山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和泰紫苏蜂蜜(生产日期:2024年8月31日)经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5年4月9日进行监督抽检,经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检测,诺氟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理情况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泰和山产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紫苏蜂蜜,氟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捌仟玖佰陆拾捌元零伍分(¥8968.05)3.没收召回的450g瑞和泰紫苏蜂蜜86瓶,900g瑞和泰紫苏蜂蜜66瓶。共处罚没款伍万捌仟玖佰陆拾捌元零伍分(¥58968.05)。
(三)原因排查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泰和山产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紫苏蜂蜜,因原料检验及出厂检验项目不全面,部分兽药残留项目未进行检测,致使氟诺沙星残留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蜂蜜流入市场。
整改措施:立即下架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下一步将对原料及成品进行全方面的兽药残留检测,确保后续生产的蜂蜜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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