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七项问题五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七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移交的第四十七项生态环境问题中第五项问题:
(1)黑龙江省10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全部集中供热供汽的有46个,部分集中供热供汽的有7个。
(2)全省共有106个省级以上园区,其中国家级园区16个,省级园区90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84个(国家级11个,省级73个),一个国家级园区不需要开展规划环评,21个未通过审查,其中,国家级园区4个,省级园区17个。
二、整改目标
经开区逐步实现集中供热供汽,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通过审查。
三、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园区内集中供热供汽配套设施建设,为下步预入住企业提供集中供热。二是加快规划环评修编工作进展,完成规划环评修编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宝清经济开发区于2024年9月取得了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是园区内集中供热供汽配套设施建设已完成。
五、公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宝清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5423586
八、受理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清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清县委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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