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拟更正(撤销)登记公告(毕秋玲、申永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现拟对毕秋玲、申永成位于小城子镇小城子村宝集用(2008)560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簿内容予以更正(撤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撤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小城子国土资源所(宝清县小城子镇电话:0469-5423420)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0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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