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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1月4日作出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7 16:52 文章来源:宝清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14日我局作出同意设置双鸭山市宝清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小镇基础工程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现将相关设置决定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7--2025年1113(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69-5423586    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300号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

邮编:155600

附件:同意设置双鸭山市宝清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小镇基础工程污水处理站排污口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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