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制定八五二农场天然气收费标准听证会的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发布关于制定黑龙江红兴隆农垦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八五二分公司天然气收费标准听证会第二次公告。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9月17日 上午9时
地点:八五二机关大楼七楼会议室
二、定价方案要点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以服务成本与社会承受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拟制定黑龙江红兴隆农垦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八五二分公司居民天然气收费标准为4.50元/立方米。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13人(排名不分顺序)
消费者6人。名单如下:
徐 强 消费者
张菊英 消费者
刘敬丽 消费者
贾玉珍 消费者
刘进学 消费者
陈慧华 消费者
政府部门6人。名单如下:
郭金喜 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城镇燃气服务股股长
刘炳彤 县市监局商品市场股股长
王墨渠 县司法局科员
张 强 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部长
马 庆 八五二农场公共服务管理中心科员
魏玉波 八五二农场公共服务管理中心科员
经营者1人。名单如下:
彭金玲 红兴隆中燃公司负责人
四、听证人名单
李 多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镓俊 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周 颖 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特此公告。
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2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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