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七巡视组副组长胡斌及有关同志,宝清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宝清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宫玉和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上来。要深刻领会开展巡视的重大意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制约宝清县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重大风险、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要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思路举措,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保持利剑高悬,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政治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强化源头治理,推动重点领域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
宫玉和指出,要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做深做实以“四个落实”为重点的政治监督,重点检查上次省委巡视特别是2022年以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要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省委巡视任务。宝清县委要强化政治责任,自觉把接受巡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对标党中央及省委要求,主动查摆、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向省委巡视组反映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坚决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为党员干部如实反映情况作出表率,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巡视组沟通联络,配合做好个别谈话、座谈调研、延伸了解等工作。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职能部门要积极提供已有监督成果,形成监督合力。要强化纪律要求,宝清县委要对妨碍、干扰巡视工作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要严格按制度要求办事,维护巡视队伍良好形象。要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公布巡视工作任务、安排和巡视组联系方式。
徐斌义表示,宝清县委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巡视工作的新要求、新定位,把接受省委巡视组的监督检查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当作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当作一次加快宝清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务必以虚心诚恳的态度正确对待本次巡视,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工作,真正把接受巡视监督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提振信心、团结鼓劲的过程,作为凝聚合力、加快发展的过程。有关部门务必主动衔接、做好服务,加强组织协调、畅通联系渠道,为巡视组真实了解情况、高效开展工作,创造最优良的环境,提供最便利的条件。务必正确认识和对待省委巡视组的监督,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的评议,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立说立行、彻底整改,切实解决好影响和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把这次巡视工作同县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干事创业上,助推我县各项事业取得更大的成绩。
省委第七巡视组将在宝清县工作50天左右。在此期间,省委第七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并通过“码上巡”系统设置了二维码。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469)-5422249;专门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宝清县A038号邮政信箱。接访地址:宝清县信访局。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不分节假日。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20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第七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宝清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宝清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由双鸭山市管理的干部,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宝清县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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