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5号)资金实施项目安排计划
关于《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黑财指(农)【2023】195号)资金实施项目安排计划
2023年5月12日收到(黑财指(农)【2023】195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6万元,根据<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5号)进行公开公示。经2023年第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各类项目5个,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一、产业项目
1.朝阳镇合兴村杂粮加工包装设备采购项目,计划投入92.92万元,购置杂粮加工包装设备;
2.青原镇卫东村秸秆压块厂设备采购项目二期,计划投入81.6万元,购置配套附属设备。
二、人居环境项目及项目管理费
1.小城子镇小城子村垃圾清扫车及附属割草机项目,计划投入29.17万元,购置洗扫车1辆、9台割草机;
2.万金山乡志强村垃圾清扫车及附属割草机项目,计划投入29.95万元;购置洗扫车1辆、15台割草机。
2.按照1%的比例从省级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2.36万元。
公示公告时间10天: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21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469-5431095
联系人:李相东
受理单位:宝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通达街456号
附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5号)含附表.pdf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清单.xlsx
关于宝清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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