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66号)资金实施项目安排计划
2024年5月11日收到黑财指(农)〔2024〕166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3万元,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66号)进行公开公示。经2024年第2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各类项目4个,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一、产业项目
1. 计划实施宝清镇双泉村聚鼎食用菌采购生产设备项目,投入资金73.8万元,采购高速上筐机1台、辊轮缓冲台2台、高速下框机2台、翻筐机(伺服电机旋转提升)1台、输送辊轮转角(90度)4台、不锈钢滚轮30米、上架机(移动平台款)1套、智能液体接菌机1台、生产线辊轮智能控制系统1套、回棒输送机1套。
2.计划实施朝阳镇合兴村杂粮加工包装设备采购项目二期,投入资金79.3万元,采购抛光机2台、振动分级筛1台、提升机7台、双面托盘210个、粮仓3个、缝包机2台、多头组合十头定量称1套。
3.计划实施夹信子镇西沟村土地托管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期,投入资金47.9万元,采购收割机一台。
二、补助类项目及项目管理费
1.计划实施项目管理项目,投入资金2万元,计划实施2024年衔接资金全咨询服务工作。
公示公告时间10天: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4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469-5431095
联系人:李相东
受理单位:宝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通达街456号
附件1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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