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9日收到黑财指(农)﹝2023﹞34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50万元,根据《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34号)进行公开公示。经2022年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各类项目13个,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一、产业项目
1. 计划实施宝清县宝清镇庆兰村冷库设备采购项目,投入资金500万元,采购气调库设备1套,冷库设备1套,恒温设备1套。
2.计划实施宝清县七星泡镇永胜村烟叶产业综合项目,投入资金265万元,新建烟区产业综合体烤房及采购配套附属设施。
3.计划实施宝清县青原镇卫东村秸秆压块厂设备采购项目,投入资金405万元,采购整套秸秆压块设备。
二、基础设施项目
1.计划实施青原镇卫东村本东屯村内硬化道路项目,投入资金420.5万元,新建村内硬化道路6.47公里。
2.计划实施朝阳镇丰收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投入资金130万元,新建村内硬化道路3.5公里。
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计划实施宝清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入资金30万元,采购洗扫车及割草机。
2.计划实施七星泡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入资金30万元,采购洗扫车及割草机。
3.计划实施青原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入资金30万元,采购洗扫车及割草机。
4.计划实施龙头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入资金30万元,采购洗扫车及割草机。
5.计划实施尖山子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入资金30万元,采购洗扫车及割草机。
6.计划实施七星河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入资金30万元,采购洗扫车及割草机。
7.计划实施朝阳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入资金30万元,采购洗扫车及割草机。
四、项目管理费
1.计划实施2023年宝清县项目管理费,投入资金19.5万元,计划实施2023年衔接资金全咨询服务工作。
公示公告时间10天: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23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469-5431095
联系人:李相东
受理单位:宝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通达街456号
附件1:黑财指(农)【2023】34号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意见表.xls
附件2:(1950+1818)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备案表
附件3:黑财指(农)【2023】34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pdf
附件4: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次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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