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宝经合发〔2022〕12号)要求。现将经符合条件企业自愿申请,按照申报通知的评分标准内容,我县将认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项目扶持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如下(2023年3月2日至3月4日,公示期3天)。
1、宝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名单:宝清县华友联食品超市(93分)。
2、宝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培育企业名单:黑龙江和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103分)。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宝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宝清县经合局)原则同意认定将宝清县华友联食品超市和黑龙江和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确定为扶持企业。
监督举报电话:0469-6197615
受理单位:宝清县经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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