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宝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对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检查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对闲置设备实行清单化管理,逐一登记设备信息、闲置原因及商户处置意愿,确保底数清晰、情况明确。
(一)推动商户重启使用。对于技术状况良好、仍有使用价值的设备,积极督促并协助相关商户重新启用。目前,朝阳镇昊天二商店、夹信子镇侯二商店等7家商户的收银机、微波炉、冷柜等16件设备已恢复使用。
(二)实施内部调剂盘活。对于确无使用需求的闲置设备,经与商户协商,依据《宝清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予以收回,并调剂至宝清县华友联食品超市继续使用。双方已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资产权责,确保物尽其用。共计调剂设备14件。
截至目前,审计反馈的30件闲置设备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16件由原商户恢复使用,14件经调剂后重新投入使用,涉及资金10.52万元已全部盘活。
宝清县工信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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