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0项问题 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0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企业违法违规问题多发。虹焱热电4台40蒸吨锅炉“批建不符”,国能宝清煤电化公司2台35蒸吨启动锅炉“未批先建”。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台锅炉未连接烟气处理设施;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2台7MW生物质锅炉违规设置旁路烟道。双鸭山市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多个工段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炼钢车间、方坯车间、矿粉料场等多处存在扬尘污染、烟气无组织排放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虹焱热电将批建项目与批复统一;拆除2台35蒸吨启动锅炉,断开未经除尘器的烟道;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台锅炉废气达标排放;完成建龙钢铁3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有效管控无组织排放烟尘。
三、整改措施:
立行立改,拆除国能宝清煤电化公司2台35蒸吨启动锅炉;完成双柳煤矿有限公司所属的2台7MW生物质能锅炉烟道隔断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国能宝清煤电化公司2台35蒸吨启动锅炉生产设施已全部断开,集团总部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目前拆除完毕。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所属的2台7MW生物质能锅炉烟道已隔断处理。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宝清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5423586
八、受理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清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清县委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3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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