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双鸭山市2023年污水集中收集率为66.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截至督察时,双鸭山市污水管网仍有功能性缺陷616处、结构性缺陷141处未进行修复。
二、整改目标:加强生活污水管网排查和建设,全面整治管网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问题,更新改造污水管网,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三、整改措施:
1.各县(区)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市城镇污水管网,解决管网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问题。
2.2025年4月底前,各县(区)制定维修改造计划,及时修复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管道,提升管网承载能力和排水效率,减少风险隐患。
3.2025年12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对城镇污水管网的检测和评估,进一步查缺补漏,补齐短板。
4.各县(区)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确保排水管网稳定运行,减少和避免雨水、地下水等无效水混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宝清县针对管网收集率较低问题,立即组织管网养护单位加密管网巡查,建立管网巡查台账,于2024年底前修复完成功能性缺陷179处,结构性缺陷34处,有效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2.宝清县制定管网排水排查管理制度,每周完成一轮管网巡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减少风险隐患,努力提升污水收集率。
3.宝清县已完成全县市政排水管网全面检测评估,根据检测结果已通过管网维修等措施完成整改,保障了管网运行的稳定性。截止2024年底宝清县污水收集率已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的60%,提前完成工作任务。
2025年,我县再次对市政排水管网开展普查评估工作,进一步查缺补漏,全面掌握市政管网运行情况,目前本次排水管网普查工作正在推进中。
4.我县立足长远,制定了《排水管网责任管理制度》、《排水管网运维巡查制度》、《排水管网监督制度》等排水管网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强化运维管理、严抓日常监管,保障排水管网长期稳定高效运行。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宝清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5423586
八、受理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清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清县委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5 年 11 月 17 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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