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整改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
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双鸭山市违法占用黑土耕地案件较多,2022至2024年发生违法占用耕地案件24起,违法占用耕地5万余平方米。
二、整改目标:依法履行黑土地保护职责,对全市24起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全部依法依规查处并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部门监督职责和属地巡查责任,严厉查处占用黑土耕地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管和动态巡查力度,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执法,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各责任单位对全市24起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分类整改,对已经处罚到位且符合条件的项目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对移送法院强制拆除未执行到位的,依法依规组织拆除,恢复原状。对国家政策有特殊规定的项目,按照国家政策进行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涉及宝清县违法占用土地案件7起,已对违法案件进行处罚,并完成7起案件整改工作。同时加强巡查力度,制定了《中共宝清县委办公室 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动态巡查方案》。
五、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宝清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5423586
八、受理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清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清县委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