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0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0项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0项问题整改。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企业违法违规问题多发。虹焱热电4台40蒸吨锅炉“批建不符”,国能宝清煤电化公司2台35蒸吨启动锅炉“未批先建”。双鸭山北方升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台锅炉未连接烟气处理设施;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2台7MW生物质锅炉违规设置旁路烟道。双鸭山市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多个工段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炼钢车间、方坯车间、矿粉料场等多处存在扬尘污染、烟气无组织排放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拆除2台35蒸吨启动锅炉,断开未经除尘器的烟道。
三、整改措施:立行立改,拆除国能宝清煤电化公司2台35蒸吨启动锅炉;完成双柳煤矿有限公司所属的2台7MW生物质能锅炉烟道隔断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国能宝清煤电化公司2台35蒸吨启动锅炉已于2024年12月底前拆除。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所属的2台7MW生物质能锅炉烟道已于2024年9月底做隔断处理。
五、验收审核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成立验收组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6年1月13日至1月22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通过验收。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核原则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6685350
九、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学府街道时代新城二期(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清县委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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