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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3 16:47 文章来源:宝清生态环境局

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全市取得预拌混凝土资质的29家企业中有19家无用地手续,17家未取得环评手续,行业无序发展,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发展,对19家无用地手续、17家未取得环评手续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

三、整改措施

1.市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对全市19家未办理用地手续的企业进行查处。对于满足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项目,着手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不满足条件的项目,由相关县(区)政府、双鸭山经开区进行没收封存或清退。

2.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对全市17家未取得环评手续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督促企业办理环评手续。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对无法整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由相关责任部门上报相关县(区)政府和经开区予以关停。开展辖区扬尘专项检查,建立整治台账,限期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

2.涉及我县未取得环评手续的企业仅1家为宝清县磐砼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宝清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罚人民币22000元,该公司生产设施现已拆除。

五、公示时间:2026323日至202643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宝清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5423586

八、受理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

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清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清县委    宝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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