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问题整改。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双鸭山市2023年污水集中收集率为66.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截至督察时,双鸭山市污水管网仍有功能性缺陷616处、结构性缺陷141处未进行修复。
二、整改目标:加强生活污水管网排查和建设,全面整治管网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问题,更新改造污水管网,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三、整改措施:1.各县(区)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市城镇污水管网,解决管网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问题。
2.2025年4月底前,各县(区)制定维修改造计划,及时修复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管道,提升管网承载能力和排水效率,减少风险隐患。
3.2025年12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对城镇污水管网的检测和评估,进一步查缺补漏,补齐短板。
4.各县(区)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确保排水管网稳定运行,减少和避免雨水、地下水等无效水混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迅速排查整治。我县立即组织管网养护单位加密管网巡查,建立管网巡查台账,对2022年全县城镇污水管网检测评估发现的179处功能性缺陷管网、34处结构性缺陷管网进行修复,于2024年底全面完成修复工作,有效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2.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聚焦"早发现、早处置、保安全"目标,制定《排水设施排查管理制度》,以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网运行水平,第一时间消除设施缺损隐患,增强污水收集系统稳定性。
3.按期完成检测评估。按期完成市政排水管网检测评估并落实整改,2024年底污水收集率已达“十四五”目标要求的60%,提前完成任务。2025年启动新一轮管网普查评估,目前已全面完成,精准掌握管网运行状况。
4.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立足长远,制定实施《排水管网责任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强化运维管理和日常监管,为管网长期稳定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任务已整改完成,同意该任务予以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6685350
九、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学府街道时代新城二期(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清县委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