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3项问题整改公示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3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宝清县八五二农场柏鑫盈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盛博洗煤厂等多家企业违法占用林地、耕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洗煤行业乱象丛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底数不清、监管缺失。
二、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对涉嫌占用林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对洗煤行业的监督执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改措施:
1.宝清县责令停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依法依规对涉嫌违法占地的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指导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项目补办相关用地手续,不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项目由宝清县政府进行没收封存或清退。
2.宝清县依法对八五二农场柏鑫盈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盛博洗煤厂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查处,构成行政违法的行政处罚,构成刑事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责令限期对违法占用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依法依规对宝清县盛博洗煤厂、宝清县鑫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状调查与地类认定,责令限期完善审批材料,组件上报补办用地手续,现均已完成用地手续补办,实现合法合规用地,消除了违法状态,有效规范了用地秩序。
2.宝清县林草局已依法对八五二农场柏鑫盈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盛博洗煤厂涉林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企业恢复植被。目前,企业已恢复植被、补办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整改完成。
五、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宝清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5423586
八、受理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清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宝清县委 宝清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5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