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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柏鑫盈煤炭高效洗煤厂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听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2 14:42 文章来源: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为保障相关权益人对城乡规划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宝清县自然资源局拟就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柏鑫盈煤炭高效洗煤厂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事项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柏鑫盈煤炭高效洗煤厂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五管理区东、造纸厂西、国道G229北,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等相关事项(详见附图),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听取意见。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听证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4: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听证地点:宝清县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条件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一)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柏鑫盈煤炭高效洗煤厂项目利害关系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自行下载附件中报名表并持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到宝清县自然资源局409室报名登记。若申请参会听证代表超过10人,由我局通过公开公平方式选取10人产生参加听证会。报名截止时间为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17:00,逾期未报名登记的,视为放弃听证。

听证代表有委托代理人的,请于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17:00前将授权委托书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提交宝清县自然资源局409室。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2日。

五、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宝清县实际情况,对本次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柏鑫盈煤炭高效洗煤厂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的合理、可行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书

3.八五二柏鑫盈煤炭高效洗煤厂项目平面图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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