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朝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03-15 15:32 来源: 朝阳镇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做好乡政府办公室及各站办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

  朝阳镇政府公开目录为:镇政府信息、驻乡各站所及村屯信息。其编排体系为:政府文件、部门信息、惠民信息、年度报告等。

  二、 政府信息类型

  政府公开信息类型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主动公开指本机关主动将规定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指要求保密的事项。

  三、 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及时限

  1、公开形式

  (1)宝清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中发布

  (2)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广播等方式发布

  2、公开时限

  (1)属于应对外公开的教育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涉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教育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以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

  (3)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宝清县朝阳镇黎明屯

  联系电话:0469-5170616

  电子邮箱:cyxzf777@163.com

  邮政编码:155619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