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做好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
宝清县龙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包括部门信息、近期工作、年度报告等,从内容上分为七类:单位概况、领导班子及成员、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二、 政府信息类型
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三种类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主动公开指本机关主动将规定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指要求保密的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及时限
1、公开形式 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
2、公开时限
(1)属于应对外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涉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以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
(3)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龙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5190003
传真号码:0469-5190003
电子邮箱:bqlongtou@163.com
邮政编码:155600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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