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青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03-15 15:11 来源: 青原镇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做好市政府办公室及市直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

  青原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为镇政府信息、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信息和村(屯)信息。其编排体系为:镇政府文件、部门信息、近期工作、年度报告等,从内容上分为七类: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行政权力、法律法规、部门文件、重点工作和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类型

  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三种类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主动公开指本机关主动将规定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指要求保密的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及时限

  1、公开形式

  (1)宝清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中发布;

  (2)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新闻通稿等方式发布。

  2、公开时限

  (1)属于应对外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涉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以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

  (3)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 青原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5120002

电子邮箱:15246897126@163.com

邮政编码:155616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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