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经济合作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03-15 15:18 来源: 经济合作促进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县政府要求,经济合作促进局认真贯彻落实此《条例》,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环境工作的信息,特编制《宝清县经济合作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

  宝清县经济合作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宝清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发布规范性文件、部门动态、通知公告、重点工作、公开指南、工作机构、机构职能。

  二、 政府信息类型

  主动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方式及时限

  1、公开形式

  通过宝清县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看宝清。

  2、公开时限

  各类应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可能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宝清县中央大街136号县政府4楼

  联系电话:0469-6197619

  传真号码:0469-6197619

  电子邮箱:bqshangwuju@126.com

  邮政编码:155600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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