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宝清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05-30 15:12 来源: 宝清镇

    为了做好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

宝清镇信息公开分为三项内容:

公开指南:为了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更好地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而编制的该指南。

机构职能:宝清镇领导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责和联系电话。

其他信息:公开工作动态。

二、政府信息类型

政府信息分为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主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公开方式及时限

1.公开方式

采取网上公开和微信公开的形式,网站为: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lbaoqing.gov.cn。微信公众号为:weikanbaoqing。

2.公开时限

各类应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可能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到宝清镇政府办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处理

①审查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申请回复

本机关受理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接到申请起的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宝清县宝清镇胜利街416号

办公时间:五天工作制,8:0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0469—5422685

电子邮箱:bqzzfb@126.com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11003563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