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做好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参保单位及职工、参保居民查阅医保政策及相关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
宝清县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包括宝清县医疗保障局文件、部门信息、工作动态等,从内容上分为七类: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行政权力、法律法规、部门文件、重点工作和其他信息。
二、政务信息类型
机关公开政务信息有三种类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主动公开指本机关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依申请公开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指凡属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要求保密的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参保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参保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公开方式及时限
1.公开方式
(1)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发布;
(2)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发布。
2.公开时限
(1)属于应对外公开的医保信息,应当自该医保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涉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医保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以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
(3)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
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宝清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714室。
联系电话:0469-5419765传真号码:0469-5419765
电子邮箱:bqxylbzj@126.com
邮政编码:155600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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