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0-24 15:31 来源: 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好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查阅民政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双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特编制本《指南》

  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

  宝清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包括宝清县民政局文件、部门信息、近期工作、年度报告等,从内容上分为七类: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行政权力、法律法规、部门文件、重点工作和其他信息。

  二、 政府信息类型

  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三种类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主动公开指本机关主动将规定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指要求保密的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及时限

  1、公开形式

  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发布;

  2、公开时限

  (1)属于应对外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涉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以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

  (3)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宝清县中央大街136号宝清县人民政府一楼西侧

  联系电话:0469-6194007

  电子邮箱:bqmzj2005@163.com

  邮政编码:155600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