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社区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一)为政府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承担优抚救济、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行政辅助工作。
2.承担拥军优属、便民服务、民俗改革服务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承担动员和组织居民及各部门(单位)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服务工作。
2.承担全县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对社区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民生保障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戒毒(康复)、卫生保健服务等工作。
3.承担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对社区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负责统筹、协调、对民事调解,信访、维稳、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规划和组织指导协调。
4.承担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服务工作。对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包括社区文件、社区教育、社区科普、社区体育、社区卫生保健等进行规划组织和指导协调。
5.承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口管理的服务工作。负责社区内居民的生育健康管理、居民家庭信息管理、流入流出人口管理。
6.承担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服务工作,开展基层换届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7.承担做好政府相关部门重心下移、权力下放的职能范围内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社区党群办公室。承担基层社区党支部开展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收管理和教育,组织开展帮扶解困等相关公益服务活动,全面做好上级交办的社区党建各项工作;负责群团、妇联、基层政权、换届选举,统战、侨联侨务、对台事务、工商联、武装、人大、政协等相关工作,同时承办社区基层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社区事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文字综合材料、公文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起草、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印章管理使用、档案、保密、事务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普查统计、人力资源等工作。
(三)社会管理综合保障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做好三无人员生活补贴、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核转报、临时救助审核转报;保障性住房受理转报、残疾人管理服务及困境儿童学生教育救助等工作。
(四)社会事业为老服务办公室。负责社区老年人高龄补贴申报受理、整合资源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老年人日间照料等多项为老服务工作。
(五)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社区政法普法宣传、综合减灾综合治理、一体化平台、司法、反邪教、人防、防汛、民族宗教、畜牧防疫等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戒毒(康复)工作;协助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做好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等社会治安基础防范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帮扶等包括重点人员稳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问题协调解决;指导管理人民调解,代表社区指导中心处理民事纠纷调解,各项安全检查等工作。
(六)人口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流动人口的服务及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各项工作。
(七)社区国企退管办公室。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从单位管理转入社区管理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摸清底数,健全台账;迁入迁出,做好对接;新增人员,死亡人员,规范移交;特殊群体,精准服务,组织开展喜闻乐见的文化生活,定期组织退休党员开展活动;与相关部门联动做好遗属补助等服务工作。
(八)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社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物、旅游、教育体育、科技、科协、文化、文联等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建设各项工作。
(九)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及兵役登记政策宣传等工作。
社区指导中心领导
谢 明 社区指导中心基层党委书记
张福艳 社区指导中心主任
石 伟 社区指导中心基层党委副书记
荀利敏 社区指导中心副主任
王 哲 社区指导中心副主任
刘莹莹 社区指导中心副主任
办公地址:宝清县中央大街6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69-5431683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