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朝阳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2024-06-03 11:21 来源: 朝阳镇

、概况

朝阳镇位于宝清县城东南部,镇政府所在地距县城20公里。全镇行政区划面积4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2.2万亩,下辖11个行政村(4个自然屯),总户数6861户,总人口1.73万,其中农业人口为1.64万人,有劳动力1.34万人。朝阳镇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及便利的交通条件。区域内有八五二、八五三两大国营农场,有东方红一个国营林场,有清河、朝阳两个国家粮食储备库,省道307贯穿整个朝阳镇,是宝清县通往饶河、虎林的必经之路,是宝清县的东大门。

朝阳镇物产丰富,有农副产品、林产品资源和矿产资源。朝阳镇盛产大豆、玉米、水稻、白瓜籽、红小豆。朝阳镇林业资源丰富,有1个镇办林场,林面积1117公顷;主要林产品有蕨菜、葳菜、黄花菜等山野菜;有木耳及各种蘑菇,还有人参、刺五加、五味子、平贝、黄芪、龙胆草等许多种中草药。朝阳镇境内矿产资源有煤炭、黄金、石墨、铁矿石等,煤炭已探明储量5亿吨。朝阳镇畜牧业发展前景广阔。畜牧生产因地制宜,重点突出,以肉牛、山绵羊、生猪生产为重点,新建畜牧小区4个,以养殖小区为示范带动全镇畜牧业发展,全镇生猪存栏1065头,牛存栏1589头,羊存栏4976只,禽饲养量7630只。其中养猪50头以上的养殖户有6户,共913头;养羊50只以上的养殖户有34户,共4606只。朝阳镇经济实力雄厚基础设施齐全,有各类企业150家,建材、煤炭、木材加工等企业已形成规模。

二、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名

工作分工

党委书记

吴彦国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纪检监察、意识形态、武装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孙起文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工作。协调852农场、853农场、域内林场及清河社区工作。党委书记外出时,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崔华滨

主持镇人大工作。负责联系人大办、政府办、县委办

党委副书记

刘大伟

分管组织、宣传、人事、群团组织、共青团、妇联、政法、政协、统战、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巡察整改、扫黄打非、优化营商发展环境、保密、档案、经管、审计、党建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工作,协调政府办公室。负责联系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关工委、科协、老促会、群团、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经合局、统战部、政法委、信访办、编办、机要局、保密局、档案局、机关工委、经管总站、审计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政府副镇长

宋昌林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富硒、水利、畜牧、水产、农机、北药、农技、乡村振兴及扶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秸秆综合利用、政府年鉴工作。负责联系灌区管理处、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乡村振兴局、供销联社。

武装部长

李传奇

负责武装工作、退役军人事务服务。负责联系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局、应急局、公安局。

纪委书记

王晓民

负责全镇纪委监察、机关作风整顿,负责联系县纪委监委。

政府副镇长

毕媛媛

负责工会、民政、文教卫生、文体产业、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疫情防控等工作。负责联系工会、民政局、文旅局、教体局、工信局、有线电视、电信、网通、疫情防控指挥部。

政府副镇长

刘立业

负责住建、交通、林业(森林防火)、环保、秸秆禁烧、国土、抓“百局百企联百村”工作。负责联系住建局、交通局、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

组织委员

潘爽

负责组织、劳资、编制考核、人才及党员干部培训、发展党员、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及远程教育工作,负责联系组织部、各主题工作办公室、人社局

宣传委员

刘心

负责宣传、舆情、创城、精神文明工作。负责联系宣传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人大副主席

鄢林圣

主管人居环境整治,负责商贸物流、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村劳动保障工作。负责联系人社局,医保局

三、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党务、行政事务等各项工作,按照政策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管理地方事务和经济,为建设地方政权,发展地方经济服务;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3、组织党员、群众学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提高党员素质,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

5、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政纪、制度;教育党员干部廉政、勤政;

6、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

7、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8、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9、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和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10、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事项。

四、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韩建坤

办公地址

宝清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乡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

机构名称

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苏鑫

办公地址

宝清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乡镇、村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张云峰

办公地址

宝清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孟宪娣

办公地址

宝清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乡镇企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指导村级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

机构名称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

齐洋

办公地址

宝清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宝清县朝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人姓名

吕化龙

办公地址

宝清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宝清县朝阳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

宇生

办公地址

宝清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做好本乡镇城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宝清县朝阳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

吕化龙

办公地址

宝清县朝阳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宣传和执行国家关于农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农业新技术的宣传、培训、指导及技术咨询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辖区农作物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负责植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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