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2024-06-03 11:50 来源: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单位名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单位地址:宝清县通航街91

联系方式:0469-5423221

电子邮箱:wglyjbgs@163.com

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王春山局党组书记、局长、执法大队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财务和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公共服务和艺术交流办。

吴瑞晓党组成员、副局长、文物局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党务、组织、纪检、能力作风、主题教育、老干部、关心下一代、文物工作,对接县委系列各部门和群团组织,分管文博非遗股、博物馆;负责分管战线安全、信访及维稳工作。

杨玉楼副局长,负责常务工作,对接政府系列各部门、各单位,分管政策法规办,协管全局大项目建设,主抓文旅产业创意及消费聚集区项目;负责分管战线安全、信访及维稳工作。

宋志伟党组成员、旅游中心主任,负责文旅融合和机制创新工作,负责区域旅游规划、设计工作;负责涉外旅游工作;分管资源管理办、市场推广办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分管战线安全、信访及维稳工作。(副主任王丽萍协助宋志伟抓好上述工作)

刘宏久党组成员,负责全局安全、信访、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工作,协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接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营商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网信办、新闻出版局,联系县其他四大执法单位,协作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邓世玉党组成员,分管乡村公共文化项目建设,协管文旅大项目建设,主抓文化创意中心项目推进。

王泽雨文旅产业发展中心主任,主持云岭放歌公司全面工作,分管产业发展和传媒技术办;主抓北大荒(知青)生态康养文旅产业园项目推进;负责分管战线安全、信访及维稳工作。

葛伟华文物保护中心主任,负责文化、文艺创作、活动策划、公益演出,负责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工作;负责群众文化团体业务培训工作,负责送文化、文艺下乡工作;负责双拥工作;分管文化馆、图书馆、双馨演艺公司。对接人武部、军人事务局等涉军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战线安全、信访及维稳工作。

刘士峰副科级干部,负责全局工会工作,协管老干部工作。

二、内设机构(科室)

一、综合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人:魏伟

员:侯明哲、王志斌、吴迪、高强、高悦、王思文、乔家欢、于欣航、王乐泉、陈宏伟、王丹

(一)人事劳资工作室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负责人:申宪苹

员:乔家欢、刘爽、苏梓

(二)财务核算工作室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相关统计工作;重点及基层文化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

负责人:胡莹

员:郭悦

(三)安全生产及信访工作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开展督察工作。指导基层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同时负责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工作。

负责人:吴迪(兼)

员:于欣航

二、政策法规办。承担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设立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及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公共文化艺术团体设立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含省内连锁)设立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设立许可、备案;景区、酒店评定、复审;艺术类培训机构备案;其他文旅场所审批备案。

负责人:高悦

员:杨光、高强

三、公共服务和艺术交流办。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定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工作。指导农村和社区电影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执行全县音乐、舞蹈、戏剧、美术、曲艺等艺术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创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大型文化对外交流活动。

负责人:王思文

员:尤晓丹、于洋、于欣航、赵旭

四、文博非遗股。协调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承办国家、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依法承担文化遗产相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工作,承办馆藏文物的有关审核事项。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等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负责人:吴迪

员:刘岩

五、资源管理办。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规划和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的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职业教育工作和统计工作。

负责人:关心

员:郝峰

六、市场推广办。拟定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营销策略。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工作。承担旅游市场综合分析工作。负责策划、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营销活动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国内文化和旅游区域交流合作。负责全县旅游线路的推广及产品资讯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产品的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人:曲伟

:李欣伟、王元国

七、产业发展和传媒技术办。拟订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的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指导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定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人:田壮

员:孟庆昆、于春富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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