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2024-11-15 11:15 来源: 林业和草原局

宝清县林业和草原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规划和计划并且组织实施指导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乡镇林业站、集体林场的工作,组织领导全县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草原、湿地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

(四)全面推行林长制,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管理工作。

(五)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

(六)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

内设机构

(一)行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史志编撰、政务公开、法制、起草重要文稿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相关重要交流活动履约工作。

监督和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预算内投资及相关项目实施。承担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工作。

承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行业特殊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二)自然与生态保护修复股(宝清县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规划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县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起草全县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的管理工作。

(三)资源管理股(林长制办公室)。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相关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权限内占用林地审批;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负责权限内破坏林业、草原和湿地资源案件的查处工作。

指导湿地和草原保护工作,管理全县各类湿地和草原。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规划,建立湿地和草原管理档案。负责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监督管理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

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方案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全县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

负责全县林业资源和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监督稽查的相关规定和工作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保护林业和草原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四)生产经营股。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国有林场主伐、抚育伐、低产林改造工程设计的审批审核,监督检查作业质量。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及个人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业和草原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负责林业和草原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林下经济和林产品贸易相关工作。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股。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工作。负责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野生动物产品收售及利用审批。

(六)宝清县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防灾减灾股)。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监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林草系统总体应急预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林业和草原局领导

关宏伟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草局机关党委书记

刘丰恺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立明林草局党组成员、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晓山林草局党组成员、头道岗林场场长

办公地址:双鸭山市宝清县通达街48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69-5422365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ICP备案号:黑ICP备2024032271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52302000001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