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山子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行政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是:
负责乡、村两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党建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和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基本阵地规范化建设、党建带群建等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等。承担乡镇职责任务清单中明确的相应职责,完成县、乡党委区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能是:
负责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乡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人大、人民武装工作等。负责本级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部门综合预算、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本级组织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管理和财政监管、税收协管等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的财务监督等。负责上级赋权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负责制定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提供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代理服务;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其他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承担乡镇职责任务清单中明确的相应职责,完成县、乡党委及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职能是:
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等。承担乡镇职责任务清单中明确的相应职责,完成县、乡党委及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能是:
指导农村经济组织建设及调查统计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工作;负责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承担乡镇职责任务清单中明确的相应职责,完成县、乡党委区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二、事业机构 4个
(一)宝清县尖山子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宝清县尖山子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职能是:
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困组织服务工作;其他综合便民区党群服务相关工作。承担乡镇职责任务清单中明殖的相应职责,完成县、乡党委及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买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合;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承担乡镇职责任务清单中明确的相应职责,完成县、乡党委及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二)宝清县尖山子乡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加挂宝清县尖山子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主要职能是:
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工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农机、农田水利及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
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 源调查、设计开发和相关服条工作;做好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承担乡镇职责任务清单中明确的相应职责,完成县、乡党委及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要是发挥承上启下作用,落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谋划对所辖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指导工作;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承担乡镇职责任务清单中明确的相应职责,完成县、乡党委及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三)宝清县尖山子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管理、服务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和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植物疫情普查、监测、防控及疫情报告工作;为社会提供农业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服务;做好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农机、农田水利及其他技术推广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乡镇职责任务清单中明确的相应职责,完成县、乡党委及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四)宝清县尖山子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协调推动解决村网格服务站提交的问题;建立完善村闭环网格运行管理机制。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及网格协调指挥相关工作。承担乡镇职责任务清单中明确的相应职责,完成县、乡党委及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尖山子乡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
张 博 党委负责人
吕 威 政府乡长、党委副书记
张 丹 人大主席
张 茜 党委副书记
顾 强 纪委书记
鲍 悦 政府副乡长
于宏伟 组织委员
王秋菊 宣传委员
孙昊男 人民武装部部长
许杨洋 政协委员
张振海 政府副乡长
李永春 司法所所长
董 瑾 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所长
办公地址:尖山子乡尖东村西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69-5181003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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