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党务、行政事务等各项工作,按照政策和法律赋予的权力管理地方事务和经济,为建设地方政权,发展地方经济服务;
(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三)组织党员、群众学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提高党员素质,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政纪、制度;教育党员干部廉政、勤政;
(六)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
(七)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八)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九)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和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人民武装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镇企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指导村级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
(五)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六)宝清县朝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七)宝清县朝阳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做好本镇城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八)宝清县朝阳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和执行国家关于农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农业新技术的宣传、培训、指导及技术咨询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辖区农作物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负责植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控工作。
朝阳镇人民政府领导
吴彦国 党委书记
孙起文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崔华滨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大伟 党委副书记
王晓民 纪委书记
毕媛媛 政府副镇长
刘立业 政府副镇长
李传奇 人民武装部部长
鄢林圣 政法委员
潘 爽 组织委员
刘 心 宣传委员
宋昌林 一级主任科员
齐 洋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地址:朝阳镇中央大街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69-5170616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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