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司法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全县基层法律工作者、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在我县设立的外地律师机构。
管理和指导公证处工作。
(四)管理、指导各乡(镇)司法所、社区中心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指导、协调、组织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组织、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八)管理、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九)承办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为县政府和所属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十一)管理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和信访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主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负责为县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负责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全县政府信息公开。
(十六)负责县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同志要求转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十七)负责审核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涉法方面的工作和部门文字综合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司法局行政管理、计财装备工作、后勤保障工作、干部任用选拔、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三)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指派、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相关事项;指导、推动司法所完成法律援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接听6199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宣传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接待现场来访,指引申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提供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受理、审查经济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为民营企业提供律师咨询、公证办理、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局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五)公证处。负责司法局行政管理、计财装备工作、后勤保障工作、干部任用选拔、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政策法规办公室。负责全县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定和证件管理工作。
(七)法制办公室(宝清县行政复议和应诉局)。负责并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应诉及国家赔偿工作、承办依法应由县政府值辖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中查工作。承办涉及县政府作为被中请人的行政复议紫件。承办涉及县政府的有关诉讼事务。负责处理涉及县政府的有关非诉涉法事务。为县政府和所属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捉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并承担法律顾问工作。承担行政复议日常工作。
(八)人民参与促进法制股。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宝清县司法局领导
王心诚 宝清县司法局局长
岳政权 宝清县司法局副局长
办公地址:宝清县文体路7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69-2625166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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