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指导区域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落实国家、省和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等项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公交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提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贯彻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按权限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全县战备公路工程建设和维护,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水上航运保障、救助打捞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上级部门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辖区内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对外合作与外事工作。
(八)贯彻执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现代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组建宝清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以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由一名副局长兼任队长;将宝清县道路运输管理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县交通运输局,更名为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县公路管理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县交通运输局,更名为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县交通运输局,更名为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其他机构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交通战备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安全、档案、外事、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联络接待、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监督局所属单位按规定实施;承担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引资、融资、专项资金管理、预决算、政府采购、信贷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上级交通运输行业要求,认真执行行业内部审计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国防边防公路、水路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公路、水路交通战备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承担军地沟通协调、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承担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工作。
(二)规划建设养护股。负责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有关计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县有关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利用外资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公路、水路对外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参与审查交通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权限对公路、水路大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程招标、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和规定权限内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县域内国、省、县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乡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承担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三)法规安全运输股。负责监督有关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的实施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负责拟定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网络安全相关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相关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推广应用;承担开展交通运输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协调和督办等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工作。指导交通枢纽运营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工作。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四)党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交通运输局领导
袁 军 党组书记、局长
张光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于鑫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永昊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炳义 党组成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新华路18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69-5423424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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