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清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起草说明

2024-05-01 15:37 来源: 宝清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宝清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起草说明

一、制定该文件的目的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主动预防、科学预警、指挥有序、处置有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制定该预案能够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减缓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2023年8月22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黑环办发2023106号),其中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工作中,预警启动条件发生了改变。同时,以《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预警启动条件为依据。2024年1月30日,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加快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修订的通知》。对《宝清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宝政办规〔2020〕7号)预警启动条件进行修订,具有充分的依据。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主要问题。根据《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要求,原《宝清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启动条件发生改变。

(二)主要措施。重新修订《宝清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预警启动条件。

四、对有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黑环办发〔2023〕106号)以及《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结合我县实际,修订了《宝清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六、该文件经司法局审核,无意见,同意发文

 原文件地址链接:http://www.hlbaoqing.gov.cn/bq/1262/202405/c07_2040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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