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养老机构质量提升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我县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质量。根据《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黑民规【2020】6号)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的相关标准,通过我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审核委员会采取审阅资料、实地检查、现场演示、询问测试等方式,对全县4家养老机构进行全面、客观、公开、公正的评估,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1、宝清县社会福利院,1级;
2、宝清县社会福利院青原敬老院,1级;
3、宝清县社会福利院夹信子敬老院,1级;
4、宝清县社会福利中心,2级。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向宝清县民政局反映,电话0469-6194004。
宝清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23日
主办:宝清县人民政府 承办:宝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清县政府信息数据中心 运营管理 联系方式:0469-542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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