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领导联系包保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024-06-05 09:03 来源: 宝清县煤管局

按照《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的通知》(黑煤安监发〔2021〕95号)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煤矿安全监管效能提升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21〕21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切实发挥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示范作用,形成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解决问题、监督考核、狠抓落实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局面。

第二条 县领导联系包保指导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坚持督政与督企并举、指导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县领导联系包保指导工作由县政府、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人员配合,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

第四条 县领导联系包保人员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轮联系包保指导工作。县领导干部联系包保人员如有调整,调整后及时在县媒体进行公示。

第五条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监督指导煤矿企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国家有关煤炭行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落实国家和省、市及市煤管局重点工作任务。

(二)督促指导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强化重大灾害治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

(三)与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队伍思想状况,推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四)其他方面。

第六条 县领导联系包保指导工作要结合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任务,明确检查内容,做到有的放矢、精准高效。

第七条 联系指导工作应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专项督导、调研分析、问询调查等方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八条 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督促煤矿企业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应向县政府通报,并视情况公开曝光。同时,应注重发现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第九条 联系包保指导工作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流于形式、走过场。

第十条 县联系包保领导要敢于揭短亮丑,真正触及问题实质,勇于解决突出问题,共同推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宝清县政府领导干部联系包保指导煤矿分片表


附件

宝清县领导干部联系包保指导煤矿分片表

序号

联系包保煤矿

联系包保领导

工作单位

职务

配合单位

联络员

1

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

徐斌义

宝清县委

县委书记

宝清县煤管局

魏久堂

2

双鸭山市万城矿业有限公司

蔡纯意

宝清县人民政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宝清县煤管局

张亮亮

3

宝清县鑫达煤矿

沙  闯

宝清县委

县委副书记

宝清县煤管局

常文清

4

双鸭山市双城 煤矿有限公司

赵德新

宝清县委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宝清县煤管局

宋志国

5

双鸭山市利鑫 矿业有限公司

肖海亮

宝清县人民政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宝清县煤管局

李翰升

6

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煤矿

孟凡智

宝清县委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宝清县煤管局

李维民

7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王冠一

宝清县委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宝清县煤管局

庄英国

8

宝清县宏大矿业有限公司

于长灏

宝清县人民政府

县委常委、副县长

宝清县煤管局

王国新

9

双鸭山市鸿城 矿业有限公司

王兴国

宝清县委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宝清县煤管局

于向阳

10

黑龙江省岚峰矿业有限公司宏岚煤矿

闫  瑞

宝清县委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宝清县煤管局

张双先

11

双鸭山市宝清县福平矿业有限公司

张  鑫

宝清县委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宝清县煤管局

秦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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